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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的山东籍女子李艳花没有想到,自己第一次结婚生子,孩子却成了“黑户”。
5年前,李艳花与北京籍男子王文忠结婚,婚后生了一个孩子。因王文忠离过婚并抚养两个孩子,北京当地公安部门拒绝为李艳花生育的孩子上户口,孩子成了“黑户”。
近日,王文忠将公安部门告上法庭,获法院立案。
6月2日,王文忠将一纸诉状邮寄给了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,被告分别是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、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东高村派出所,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拒绝为其子小琪(化名)上户的行政行为违法,并依法为小琪登记户口。
王文忠说,6月5日,他接到法院通知,建议去掉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东高村派出所作为被告,并为他立案。他同意后,法院于当日立案。王文忠向澎湃新闻提供了法院开具的诉讼费交款通知书。
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从北京司法服务热线12368确认了该案立案的消息,获知开庭日期暂未确定。
王文忠与前妻于1998年离婚,两个孩子归自己抚养。离婚后的12年里,他独自将两个孩子抚养成人,最小的孩子今年已24岁。2010年5月,他与山东户籍的现任妻子李艳花结婚,结束了10多年的单身生活。2011年4月,他们生下小琪。
虽然李艳花系初婚初育,但她和丈夫给小琪上户口遭遇了难题—根据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相关规定,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才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。 这意味着,小琪属于超生。
此外,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四十一条规定,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,违反规定生育的,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进京。
王文忠认为,法律不应从再婚夫妻双方有几个子女来确定能否再生,而应考虑再婚者是否有过生育行为。“你不能剥夺初婚者的生育权,按照现在的规定,我这样的情况就很难再找到合适的伴侣再婚,除非对方愿意终身不生育。” 他感到不解。
为了给儿子上户口,王文忠说他这几年跑了很多趟派出所、平谷公安分局,也向公安部写信反映过,还向北京市人大写信建议修改规定、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等,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。
由于没有户口,四岁的小琪只能到3公里外的私立幼儿园就读,而无法享受家门口的公立幼儿园优势资源。王文忠说,眼看着孩子就要读小学了,他担心这种户籍限制会给孩子以后的教育带来更大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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